本文参考历史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天策吧,文末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。
河南邓州,王家。
王家的老小子,叫做王树文,十来岁的年纪,因为想买糖葫芦吃,手里没钱,于是偷拿了家里几个铜板,叫王树文的父亲知道了,王父切齿拊心,非常的生气,打了儿子一顿,王树文糖葫芦没吃成,还被父亲给揍了,他负气出走,打算离开本家,到社会上去闯荡闯荡。
时年是光绪五年,社会环境很不好,盗匪横行,治安糟糕,王树文出走,正走到镇平县,偶遇一伙土匪正在抢劫镇平县的富户张家,他们抢的正来劲,衙门里的人得到消息,蜂拥而至,土匪们措手不及,纷纷跑路,慌乱之中,他们就把抢来的一些金银财宝交给了路过的王树文看管。
您说倒霉不倒霉,王树文把金银细软接过来,他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呢,几个衙役三下五除二,直接就把他套上锁链,当做匪盗给捉走了。
到了官府,王树文说你们抓错人了,说我是路过的,我就是个吃瓜群众,你们抓我干嘛?
其实,王树文这么一解释,官府就整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,既然整明白了,那就应该抓紧放人才对。
但是很可惜,放不了。
为啥放不了呢?抓来的这批盗匪,有个叫做胡体安的人,这个人很狡猾,他为了脱罪,为了免于被处理,他在官府里贿赂了两个衙役,一个叫做刘学汰,一个叫做刘全汰,我们叫二刘兄弟,二刘兄弟收了钱,就偷偷把胡体全给放掉了。
可是问题是,衙门的卷宗上,已经写上了胡体全的名字,你把胡体全放了,那就得有人来顶他的缺。
谁能顶他的缺,眼前的王树文就是最好的冤大头。
于是,二刘兄弟哄骗王树文,说小王啊,你不是想走么?好办,一会儿县太爷升堂了,问你话,你就说你叫胡体安,说完我们就放你走。
王树文不知道其中利害,官府升堂审问,问他叫什么,他张嘴就说自己叫胡体安。
说完,王树文还以为自己就能走了,谁知道接下来面对他的却是严刑拷打,一顿虐待,然后逼他签字画押,含冤认罪,最后将他下狱收监,论罪待死。
镇平县的县令,叫做马翥,要说这个马翥,他也是丧良心,明明知道王树文是冤枉的,可是他为了抓紧结案,却揣着明白装糊涂,硬是把王树文当成了胡体全,还判处了王树文死刑。
没办法,在县令的视角来看,迅捷快速的把这个案子给办的明明白白,是最重要的,不然一来上官责问,二来有损自己官声,三来对个人政绩也有影响,所以一个小小的王树文被冤枉,那算不得什么,反正你丢的只是命,而我要丢的,可是乌纱帽啊。
官府把案子告结,送呈上级,州府道台看了一遍之后没有异议,王树文就被送到了刑场,即刻开刀问斩。
一般人到这一步,那也就心灰意冷了,因为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,王树文无数次的为自己辩白,说自己是被冤枉了,自己是受人坑骗才自称胡体安,但是换来的只有一次又一次的毒打和酷刑,这给王树文揍的啊,他都已经是畏刑甚于畏死了,可是他的求生意志却还是很顽强,刑场之上,屠刀悬颈,眼看就要人头落地,王树文是大喊冤枉,声声泣泪,观者无不动容。
本朝有规定,法场行刑,这死刑犯如果喊冤了,那就不能再执行死刑了,要先暂停行刑,然后把案子上报,由上官重审,看看是真冤还是假冤。
王树文这一喊冤,暂时把自己的小命给救了回来。
当时监督行刑的,是开封府的知府唐咸仰。
唐咸仰一看,这王树文的叫喊声如此凄厉,那指定有冤啊,唐咸仰立刻就叫停了案件,并将这个突发事件汇报给了河南巡抚涂宗瀛。
涂宗瀛对此案十分重视,立刻派人调查,这个调查进度啊,还很快,没多长时间,涂宗瀛就发现王树文并非胡体安,而是被迫顶罪,如此一来,案件就出现了转机。
可是偏偏在这个时候,朝廷对涂宗瀛有了新的任命,所以王树文的案子,还没等涂宗瀛处理完,他就被调走了。
涂宗瀛被调走之后,新到任的巡抚,叫做李鹤年,案子于是乎又落到他的手里。
巡抚嘛,比较忙,李鹤年没有时间亲自处理,于是他就指派了河南的一些地方官来继续调查天策吧,让各地知府拉个班子,研究一下王树文到底是不是冤枉的。
这个班子,大概有十来个人,领头的,是知府王兆兰。
这个王兆兰啊,是这么考虑的,首先他和镇平县令马翥有旧,俩人是世交,关系不错,这案子是马翥办的,如果被证实是冤案,那么马翥肯定要被处理,其次对王树文执行死刑,马翥的权限是不够的,马翥之前把案件的卷宗汇报上级,很多人都是点头签字了的,也就是说,这案子本地的很多官员都经手过,一旦翻案,不知多少人要被牵连,最后,这做官嘛,如王兆兰之流,自然是和光同尘,官官相护,所以最终他出于维护同僚,保全河南官场声誉的目的,他是睁着眼睛说瞎话,编造案情,说这个王树文啊,他有俩名字,一个叫王树文,一个叫胡体安,所以他就是盗匪无疑,喊冤纯属他不愿就死,挣扎而已。
好在,毕竟这个审理案件的班子,不止他王兆兰一个人,除了他之外,其实有很多官员都知道王树文是冤枉的,他们纷纷找到王兆兰,说王大人这事儿你不能这么干啊,你这么干,你是冤枉好人,你是草菅人命,你这上对不起天子,下对不起自己这一身官服啊。
结果,王兆兰一意孤行,根本不听,还是给王树文定了死刑。
几个官员一看,好家伙,你可真不是东西,你不听劝是吧?你不听劝,我们干脆把事情往上捅!
由是,这几个心怀正义,愿为黎民做主的官员纷纷向朝廷上疏,反正皇帝肯定是知道了,搞不好慈禧太后也知道了,一桩地方案件,就此升级为了御案。
王兆兰听说案子已经被皇帝知悉,他反应迅速,都不说把王树文押送法场处斩了,他直接就想要派人在牢房里把王树文给弄死。
人杀了,那就死无对证,不怕你查。
但是,朝廷早就预判了他的预判,朝廷提前下了一道诏书,跟河南巡抚李鹤年说了,说这个案子,我们重点关注,人犯你给我看好了,不容有失,有失就治你的罪。
这么一整,王兆兰也不敢擅动了,只好老老实实的等着刑部派人来重新调查案件。
刑部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,调查你地方案件,那还不是手到擒来?地方官员还不是老老实实,乖乖配合?
说出来您都不信,刑部在调查王树文案的时候,那真是受到了老大的阻力,吃了老大的瘪了。
为什么这么说?因为河南巡抚李鹤年很不配合。
首先,刑部要求李鹤年把和本案相关的所有人证物证,经手官吏,全都送到京师来,结果个把月过去,李鹤年假装听不到,什么也没往刑部送,刑部只好再次督促李鹤年,这回李鹤年倒送了,但是却没全送来,关键的证据他不交出来,很多经手官员,比如初审此案的马翥,十分关键,李鹤年更是压根就没往刑部送。
没办法,刑部再发公文,李鹤年这才极不情愿的把所有的证据,相关人等送往京师。
其次,人证物证,一干人等送到之后,刑部很快就调查出来,王树文是被冤枉的,是替胡体安顶罪了,所以刑部就要求李鹤年在河南把这个脱罪的胡体安给捉住。
当时,胡体安其实就在河南境内,可李鹤年却一口咬定,说王树文就是胡体安,就算王树文不是胡体安,中原广大,人口众多,自己也捉不到。
李鹤年甚至上疏陈词,说依我看啊,刑部才是被蒙蔽,被欺骗了,不如让我看一看刑部调查此案的笔记,供词,让我研究研究是怎么回事儿。
刑部说你不是扯呢么?自古只有上官看下官的工作笔记和报告,哪儿有我上官给你交作业的?你还要看我们刑部的供词,你简直倒反天罡!
最后,刑部花了大半年时间,把王树文离家出走,偶遇盗匪,被迫顶罪这一系列事件的前因后果全都弄清楚了,反正总而言之一句话,王树文是王树文,胡体安是胡体安。
真相大白之后,刑部就打算开释王树文,并且对河南各级经手过王树文案但却没有查出实情的官员进行处罚,那这个时候,李鹤年不干了,他说刑部的这个研究结果不准确,理由是就算王树文不是胡体安,那么也不能排除他不是匪盗,因为匪盗把财物给他的时候,也没有说给王树文一个条子,条子上写着让他帮忙看管财物,既然没条子,那就证明不了王树文的身份,这就说明王树文就是匪徒同党,而且还是负责望风,看管,销赃的。
李鹤年混淆视听,就是要给王树文扣上盗匪的帽子,因为只要认定王树文就是匪盗,那么照例也要判他死刑,只要王树文该死,那么包括自己在内的河南各级地方官员,审案就没审错,反正罪名也许错了,过程也许错了,但是结果没错。
既然结果没错,那么官员们的罪过就小一点,甚至于就免罪了。
李鹤年还反咬一口,说刑部纵容袒护王树文,完全是姑息养奸。
刑部是实在忍不了一点,因为案情已经很清楚了,证据刑部也全都掌握了,李鹤年还是胡搅蛮缠不死心,于是刑部也不给李鹤年留面子了,直接驳斥李鹤年,说铁证如山,你还要狡辩,你什么意思?我们刑部设立的目的,就是为了解决地方上不能解决的案件,而像你这种地方官,一意孤行,制造冤假错案,颠倒黑白,簧鼓其舌,你要这么整,你李鹤年全权做主就得了,那还用我们刑部干什么?何况这案子已经白的不能再白了,你还妄图狡辩,你什么居心?
刑部要把案情上达天听,李鹤年预感不妙,这要是结案问责,自己不得吃瓜落?
他知道这个时候,他再辩白已经没用了,为今之计,只有在朝廷里找找人,看看京官里有没有大员,能不能帮到自己。
找来找去,李鹤年竟然找到了时任刑部尚书的潘祖荫。
这里要说的是,王树文的这个案子,是刑部主办,但是,不是说是尚书潘祖荫一个人办的,这案子是很多人办的,而且潘祖荫只是领导刑部,真正处理这个案子的,是部员赵舒翘。
李鹤年找到潘祖荫,还真就把潘祖荫给说动了,潘祖荫决定,在刑部结案之前,把案子在刑部告停,发还到河南,让地方官府自行处理,这等于是把主动权给交出去了。
千里之堤,怎可毁于蚁穴?十年之功,怎能一朝全毁?
潘祖荫要放弃对案件的调查,赵舒翘不干了,在刑部内部的会议上,赵舒翘大发雷霆,哪怕潘祖荫是他的领导,他也是一点面子不留,猛烈抨击潘祖荫的行为,是好把潘祖荫训了一顿,说他徇私枉法,舞文巧诋,然后拂袖而去,直接就走了。
您说赵舒翘气成什么样,当晚他就写了辞呈交了上去,表示这工作自己真是没法干了。
凡事无巧不成书,就在潘祖荫打算帮助李鹤年把案子从京师送还地方的时候,潘祖荫的父亲突然病故,潘祖荫只好辞官丁忧,就是古代官员,父母双亲病故,他就不能再做官了,为了表示孝心,他必须解除一切职务,回家守孝。
接替潘祖荫做刑部尚书的,是张之万。
父亲的死也许给了潘祖荫很大的触动,他幡然悔悟,回家之前特地和新来的张之万交代,说王树文的案子应该刑部主办,决不能落入李鹤年之手,自己做错了,而赵舒翘才是对的。
张之万听从了潘祖荫的建议,秉公执法,还挽留住了赵舒翘,没让他辞职,这桩折腾数年的案子,终于尘埃落定,做出了判决:
王树文无罪开释,而那些妄图让王树文顶罪或者经手此案却没有核冤的官员官吏,如县令马翥,二刘兄弟,知府王兆兰,巡抚李鹤年等,纷纷受到处理,死走降贬配,反正都给收拾了一顿。
甚至,就连一直在为王树文做主的刑部中的不少官员,都受到了处罚。
因为,本朝对死刑极为慎重,当年县令马翥判处了王树文死刑的时候,他自己不能执行,他必须一层一层往上报,从县一级到府一级,从府一级到省一级,从省一级再到京师刑部,其中任何一个单位有异议,案件都要发还重审。
这也就是说,当时刑部的某些官员一定经手过这个案子,但却没有人看出端倪,而是签字认可,将卷宗送还地方衙门,这才导致了王树文的死刑被核准,也才有了他在刑场的喊冤。
看来,嗓门大还是很有必要的,如果王树文嗓门小,喊冤没人听到,这案子岂不是就终止于他人头落地的那一刻了?
整个案件中,受到处理最严重的是县令马翥,他被革职了所有的功名,廷杖之后发配军台效力,终生再不许为官。
如此严厉的处罚下,马翥大彻大悟,拊膺顿足,伤心羞愧,感慨过去,他深深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难过,他太后悔了,后悔行刑的那天——怎么就没把王树文的嘴给堵上呢?
参考资料:
清史稿. 赵尔巽等撰.中华书局.1977
异辞录. 刘笃龄点校;刘体智著.中华书局.1988
大清律例. 田涛,郑秦点校.法律出版社.1999
刘洋.赵舒翘与王树汶案的平反.西北政法大学,2023
陈德鹏.王树汶临刑呼冤案考略.平顶山学院学报,2011
道正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